筑牢食品“安全关” 守好舌尖“安全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民日常生活中最重要也是最必须的组成部分,确保绝对安全需要经营者自我审视、消费者积极维权、管理者严格监督。只有各方协同发力,共同构筑“舌尖上的安全”,才能真正为食品加上一把“安心锁”,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近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检查人员前往贵府米粉(铁路局店)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结果显示该店存在多处明显的风险隐患:工作人员没有健康证,消毒设施使用不规范,后厨脏乱差,库房食材垃圾混放等一系列问题。目前,针对该店存在的人员资质、环境卫生等问题,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移交至属地监管所,后期将依法依规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涉事的贵府米粉餐厅是乌鲁木齐市较为知名的餐饮连锁企业,也经常登上各大博主的本地美食推荐榜单,甚至被冠名“十七年老字号”“几代人的回忆”。消费者选择在外就餐本身就是对餐饮企业的信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严格把控食品安全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尽的社会责任与法律义务,对于市场中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连锁店铺而言,更应当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注重品牌形象的塑造,展现出诚信与担当,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信任”。
食品安全问题不能仅靠突击检查和曝光,更要落实常态化监督机制,确保食品在市场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在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下进行。同时,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之外,还应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消费者积极送检疑似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食物,让消费者也参与到监管中来,通过“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餐饮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筑牢“舌尖上的底线”。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民日常生活中最重要也是最必须的组成部分,确保绝对安全需要经营者自我审视、消费者积极维权、管理者严格监督。只有各方协同发力,共同构筑“舌尖上的安全”,才能真正为食品加上一把“安心锁”,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作者:喀什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东月雨)